精致的蘇州園林、古樸的客家土樓、巍峨的高原廟宇、壯觀的沙漠古城,其中獨具特色的人字形屋頂、青磚灰瓦、精美的浮雕等,縱使歲月的痕跡斑斑,仍能透析出中國古建筑獨特的古典韻味以及豐富的東方文化內涵。古建筑承載著一個城市甚至一個朝代的歷史,體現出深厚的文化底蘊,而現代照明設計師通過結合燈光的藝術,賦予了古建筑新的生命力,在黑夜中更好地展現建筑的特點和輪廓。
區別于現代化建筑,作為歷史文化遺產的古建筑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在對其進行照明設計時需避免因照明產生的損害。這對于照明設計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運用怎樣的照明設計表現手法才能更好地展現古建筑獨有的特色?
以“面”展現整體光感
從“面”呈現古建筑特色,是目前照明設計師在古建筑照明項目中使用的主要表現手法。
上海禪影照明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設計總監倪楨表示,對于新建的仿古建筑,通常會要求“見光不見燈”,因為既然是仿古建筑,照明也要盡量仿古,與仿古建筑相結合,燈具不能外露。“個人建議不用過多表現建筑的細節,應該表現建筑的大面,而不是現在所謂的‘逢柱必打,逢線必勾’。因為中國建筑中有太多雕梁畫棟的細節,如果每個都要細細照亮,燈具難以全部隱藏,我們只需將建筑本身的體量表現出來即可。”
“透過不同的燈光強度,產生光影對比,使其在夜間自然產生‘立體感’,進而塑造整體的夜間氛圍。” 袁宗南照明設計事務所設計總監袁宗南同樣著重在“面”的呈現。…[詳細]
圍繞建筑照明,爭論話題總是不絕于耳。隨著現階段夜景照明越來越多的依附于建筑照明中,其所承載的文化符號越來越多,一般認為,良好的建筑照明效果不光能挖掘建筑物本身的歷史文化內涵,更能散發城市、鄉村周邊文化的基因。另一方面,建筑照明設計作為對建筑夜景的詮釋,同樣不能脫離建筑本身存在。
也正因為承載如此之多的意義,建筑照明尤其是古建筑照明的表現手法也衍生諸多爭議。“見光不見燈”作為最常提到的五字箴言,近來又被重新解讀,是否奉為必須遵守之紅線,或者考量重要甚至唯一標準,人云亦云。
現代建筑與古建筑的“燈”“光”
“可以夸張,但不能改變”,陸章認為。
現代建筑中,很多建筑設計師和照明設計師會在燈具排布上出現爭議,但是這些爭議往往可以在前期的建筑設計中來溝通化解,建筑結構與照明效果方案的結合為后期的配合提供更多施展的空間,另一方面,通過精心的處理,落地燈、射燈等等這些顯性燈具可以作為補充照明巧妙地與建筑本身融為一體。“見光”與“見燈”也就并不矛盾。
相對于現代建筑,古建筑的結構則要復雜得多,古建筑照明的內核在于保護與傳承,保護建筑本身的形態,傳承古建筑的文化底蘊,脫離這兩點的表現手法都可以認為是有缺陷的。“見光不見燈”體現的更為明顯。…[詳細]
古代建筑因其獨特性和不可再生性,也成為文物保護的重點工作。也正因為這個特點,古建筑照明,對于照明設計手法以及燈具本身,都提出了較為苛刻的要求。
正如中國美術學院風景建筑設計研究院照明所所長朱劍修所言,在古建筑中,每塊木頭都是傳奇,每棵樹木都有記憶,每塊磚石都有沉淀,每副楹聯間都有深意,每塊牌匾都有祈愿,想著它穿越時空彌久的魅力。我們懷著敬畏之心,仰慕之情。每一座古建筑都是中華文明浩瀚淵博中的瑰寶,是我們民族文化最為重要的一部分,其獨特性和不可再生性,都對燈具提出了苛刻的要求,照明人對此更應慎之又慎。
古建筑照明設計原則
“見光不見燈”是照明設計中最為常用的設計手法,而古建筑照明更是這一理念最為典型的代表。與傳統文化注重孔孟之道不同的是,中國人在審美理念上,一直以來都與道家無為的觀點更為貼近,這種理念體現在審美的方方面面,包括古代建筑的照明當中。現代人做古建筑照明,必須貫徹這一理念,讓古建筑以鮮活的姿態呈現出來。
南京基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陸章認為,古建筑照明應當自始至終貫徹真實與簡單的設計原則。傳達古建筑的文化底蘊與古建筑保護并無矛盾,只要真實展現,其文化底蘊就會自然折射出來。切忌標題式文化展示,掛一個自發光的“孔”字并不代表孔孟文化,更忌諱畫蛇添足,彩色光亂舞絕非就是佛光普照。 …[詳細]
照明在做古建筑照明燈具時,不該為了照明而做照明,當始終貫徹尊重歷史、尊重文化的態度,這樣才能讓燈具更貼近古人的審美,讓燈具與建筑更完美地融合,不露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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